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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氣製造器” (詳如附件) 購於2002年9/10,因故障且不符合工作需求氮氣純度,不再使用。
徵求有需求之單位領用,請電洽化學組副工程師 陳威希,分機:7200。
公告1個月後(109年9月12日前)若無領用將辦理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