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疾管署新修訂「持有、保存、使用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
發佈者: 彭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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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15 四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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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疾管署新修訂「持有、保存、使用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
「持有、保存、使用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已於109年3月29日修訂公告。
修正後「持有、保存、使用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可於生安會「生安法規」網頁下自行下載,並請遵照執行。
聯絡人:生安官 夏建忠
電話 :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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