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合作對象為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理化學研究所 (RIKEN),申請程序須由兩地具有合作關係且符雙方主管單位申請資格者進行同步申請作業。
二、上開受理申請期間自109年2月14日至109年5月15日止。如有意願申請之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請上科技部https://www.most.gov.tw/ch/academic填列相關文件,並於109年5月15日前備函檢送科技部有關清冊一式二份。其補助時間自110年4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止。
三、申請者請簽會綜計組,經所部長官同意後,逕上該網站提交資料,並檢送綜計組列印清冊一式二份,俾由綜計組彙整後於期限內函送科技部提出正式申請。
四、相關來文及申請須知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