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國際合作研究計畫須由三地具有合作關係且符三方主管單位申請資格者進行同步申請作業。
二、上開受理申請期間自109年2月3日至109年4月30日止。如有意願申請之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請上科技部https://www.most.gov.tw/ch/academic上傳申請文件,並於109年4月30日前備函檢送科技部有關清冊一式二份。其補助時間自110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者請簽會綜計組,經所部長官同意後,逕上該網站提交資料,並檢送綜計組列印清冊一式二份,俾由綜計組彙整後於期限內函送科技部提出正式申請。
四、相關來文、申請表及申請須知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