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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應本所各相關單位輻射作業變更,職安會依現況修訂本所「輻射防護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108年12月17日,會輻字第1080014664號)。
二、請各單位抽換舊版之「輻射防護計畫」,並確實依新修訂之版本內容執行輻射防護作業。
三、請各單位自行至職安會網站(職安會/輻安/相關規定) 下載。
聯絡人:許維倫,分機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