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評等: 0 / 5

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1.合作領域包含所有基礎及應用研究領域。

2.我方申請人以刻正執行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為限;計畫必須由臺捷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並分別向科技部及GACR提出申請。

3.科技部函及申請須知如附件。

4.欲申請同仁請備妥相關文件,經督導副所長審核同意後,於申請期限內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 https://www.most.gov.tw/ch/academic )提出申請,申請名冊請申請單位於4月1日前移綜計組函送科技部。

Attachments:
FileDescriptionFile sizeCreated
Download this file (科技部函【臺捷(GACR-MOST)】.pdf)科技部函【臺捷(GACR-MOST)】.pdf 1235 kB2019-02-21 08:07
Download this file (附件二 臺捷(GACR-MOST)計畫徵求.pdf)附件二 臺捷(GACR-MOST)計畫徵求.pdf 1906 kB2019-02-21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