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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畫研究領域不限。
2.申請案須由臺灣與法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科技部與法國在臺協會(BFT)提出申請。
3.科技部函及補助須知如附件。
4.欲申請同仁請備妥相關文件,經督導副所長審核同意後,於申請期限內至科技部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 https://www.most.gov.tw/ch/academic )提出申請,申請名冊請申請單位於8月23日前移綜計組函送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