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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單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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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10 十二月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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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08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含先導型、開發型及應用型)」,申請截止日為108年1月8日。
計畫目的
為落實學術界先導性與實用性技術及知識應用研究,整合運用研發資源,發揮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發能量,結合民間企業需求,並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學術界應用研究,培植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績效。
- 依規定申請本計畫補助總經費每年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或全程總經費超過一千萬元者,需提供與該產學合作計畫相關之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具體規劃。
- 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評價資料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等做為審核。
- 本先導型產學合作計畫:係指為產業發展前瞻之技術或知識,增加產業未來競爭力,屬於高風險、高創新或需長期研發之先期研究產學合作計畫。開發型產學合作計畫:係指為協助產業開發核心應用創新技術,包括合作企業對於特定技術或產品之共同創新開發之產學合作計畫。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係指培育計畫執行機構之人才從事應用性研究計畫之基礎能力,結合民間企業需求,並建構企業營運模式、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增進產品附加價值或產出數位內容應用加值之產學合作計畫。
- 為配合後續相關作業時程請欲申請者於107年12月31日前經督導副所長核閱後專簽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