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所行政法人經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院會決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中,轉型後之國家龍潭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藉由人事、組織、財務及採購等制度鬆綁,能更有效發揮組織效能,強化其技術卓越性。
二、 核研所投入綠能研究已近20年,在一、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經費支持下,已有許多卓越成果,例如建立國內首座百kW級微電網示範系統、從材料粉末/電池單元/電池堆至發電系統完整之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技術、電漿技術鍍製高階節能膜技術、生質精煉產製綠色產品技術等,皆已技轉至民間廠商進行商品化應用。
三、核研所行政法人後將以核能安全、輻射防護、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處置等為核心業務,以配合現階段國家核能政策之發展。另外也將利用過去所累積之原子能跨領域系統整合能力,積極爭取跨部會及跨領域之研發經費,提供所屬同仁繼續發揮綠能研究專長之機會,以呈現法人化後對國家最大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