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能會107年9年17日會綜字第1070011327號函轉中央研究院107年9月7日學術字第1070507789號書函辦理。
二、上開獎勵案經查係中央研究院為加強與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之學術交流及協助國內產業基礎科技研發所辦理。其符合申請資格(學術機構人員須有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資格)者,方可申請利用公假或休假方式至該院從事2至6個月之短期訪問研究。
三、本梯次係為108年第1次受理申請通知,其訪問研究期間為108年1月至12月。申請者應於本年10月15日前完成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線上申請,並於10月25日將相關申請紙本函送至該院。如有意願申請者,請先簽陳所部同意。
四、詳細資訊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