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評等: 0 / 5

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一、依「本所國內進修人員經費補助作業要點」進修人員應於收到學校成績單通知書2個月內,填具「本所國內進修人員補助學費申請書」檢附課表(註明上課科目時間)、成績單(無成績單者,檢附進修報告)、繳款收據(除繳款收據為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向綜計組申請。

二、本所奉核定(103.7.22核人字第1030004958號函)103學年國內公餘時間進修人員,請於收到103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2個月內,依說明一辦理申請進修補助。

三、檢附本所進修人員補助學費申請書如附。

綜計組敬啟

Attachments:
FileDescriptionFile sizeCreated
Download this file (進修補助申請書(101.1修訂).doc)進修補助申請書(101.1修訂).doc 33 kB2015-02-04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