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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4條」及「核能研究所年度輻射防護教育訓練作業程序」辦理,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訓練,並請記得攜帶職員證或工作證,以利刷卡簽到及簽退手續。

2.訓練日期:628日、751219日上午830上課,719日為補訓(請準時參加)

3.刷卡簽到時間為0810 ~ 0830(上課後超過15分鐘,請改參加下一梯次)

4.刷卡簽退時間為1140 ~ 1200繳交測驗卷時一併刷卡簽退(未刷卡簽退者,亦請改參加下一梯次)

5.訓練地點:本所活動中心禮堂。

6.各單位年度新進人員尚未接受新進人員輻射防護教育訓練者,請統一排定於628(第一梯次)上課。

7.訓練課程表如附件,課程講義及訓練參考試題請至職安會網站/訓練/輻防教育訓練/106年輻防教育訓練項下,自行查閱或下載。

8.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拒不接受教育訓練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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