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所工程採購作業注意事項,已於106年6月19日核秘字第1060003865號函發本所各單位施行。
二、本注意事項重點說明:
(一) 考量工程採購之複雜性,擬具本注意事項,以資依循。
(二) 三方(使用單位、技術服務廠商、工程承攬廠商)及工程購案各階段之程序(建案、履約管理、驗收、結報等)。
(三) 預算金額判斷方式及依各預算金額級距所需具備之資料。
(四) 本注意事項工程採購執行作業流程之訂定單位。
三、檢附「核能研究所工程採購作業注意事項」及「核能研究所工程採購作業注意事項總說明」1式2份。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傅星錡#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