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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修正重點說明:

(一)  本雲端分享服務主要提供同仁或工作團隊作為重要公務資料備份、資訊交流及分享,屬短期資料應用;長久儲存或參考之資料,請改用其他儲存媒體保存。

(二)  個人儲存空間容量由5GB提升至25GB

(三)  同仁可自行創建管理與他人共用之團體資料夾,不需經過申請。

      1. 已通過申請之團體資料夾之擁有者,其所管理的團體資料夾總資料量將與擁有者的額度合併計算25GB為上限
      2. 請團體資料夾擁有者清查並整理現有資料,以避免資料總量超過儲存空間上限;若已超過,則請另行指派擁有者。

(四)  為確保本所資訊安全,建立分享連結時須「強制」設定密碼。同仁原有分享之連結,須設定密碼後方可正常使用。

二、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林源城 #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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