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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單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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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16 五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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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台德雙邊合作計畫需求人員條件包含A類: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 B類: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學人員及具博士學位之正式研究人員。
二、本項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研究計畫書,分別提送科技部及德方DAAD審查。
三、請欲申請者經督導副所長審核後,於2017年6月10日前送綜計組專簽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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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德雙邊.pdf | | 343 kB | 2017-05-16 1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