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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訂於103年12月24日、26日、29日及30日,辦理四場次兩岸環境保護合作協議座談會,請欲參加之同仁經單位主管同意後,依所內規定,辦理公假手續並自行報名前往參加。
網址:http://www.epa.gov.tw/ct.asp?xItem=37113&ctNode=33328&mp=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