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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科技部與中歐五國(捷克、保加利亞、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國家科學院共同徵求雙邊合作計畫人員交流PPP計畫之公告說明資料,請查照轉知。

、本次中歐國際合作計畫人員交流PPP 計畫補助資格對象包含

1. 申請人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2. 正執行科技部與上述中歐國家之雙邊合作計畫, 且執行期限與本計畫有重疊者,不得申請本計畫。

二、請欲申請者經督導副所長審核後,於2016年6月30日前送綜計組專簽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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