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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單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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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30 十一月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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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申請者檢陳相關資料簽會綜企處,經院部長官同意後,由各方組成之團隊分別於113年1月15日16:00(CET)及同年1月30日前逕上歐盟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書提案程序,俟計畫審查通過後,臺方再上國科會網站提出後續隨到隨審申請,並將上開奉核簽呈影本移送綜企處據以造具申請名冊備函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二、相關來文及申請須知如以下附件。
Attachments:
| File | Description | File size | Created |
來文.pdf | | 290 kB | 2023-11-06 13:49 |
申請須知.pdf | | 188 kB | 2023-11-06 1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