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為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提高我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依據科技部作業要點規定,補助之研討會分為五類:第一類:由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授權主辦或與該學術組織聯合舉辦之國際大型學術會議。第二類: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或洲區域性)正式認可在我國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第三類:國內學術組織授權辦理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第四類:國內自行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第五類:配合科技部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
二、申請舉辦之研討會應符合:(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科技部認可。(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申請案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0年10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本案採線上申請,詳細申請作業如附件。
三、科技部計畫徵求公告:https://www.most.gov.tw/sci/ch/detail/d27b5ebd-e4bc-4a71-af01-9a22b0594b59
四、請欲申請者於110年9月22日(星期三)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並經督導副所長核閱後送綜計組專簽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