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工程會因有關公共工程工區相關人員(包括經常性工班及臨時性點工),請各機關務必落實公共工程防疫措施及「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相關作為,請查照。
發佈者: 陳仲隆一、依據原能會110年6月10日會秘字第1100007866號函及工程會110年6月8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612號函辦理。
二、工程會前已於110年5月17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520號函及110年5月20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512號函周知各機關相關防疫措 施在案。
三、鑒於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且邇來已有公共工程施工人員確診案例,為減少人員染疫及確診群聚感染致影響工程推動之風險,請各機關務必落實公共工程防疫措施,包括門禁管制、環境清潔、人員分區管制、暫停開放公共區域避免群聚等(附件1);如有員工發生確診案例,則請參照「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妥處(附件2)。
四、另有關公共工程因COVID-19疫情所衍生之相關問題,工程會已建立「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網址:https://cloudweb01.pcc.gov.tw/message/),機關可透過本平台反映,工程會將儘速協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