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推薦擔任桃園市龍潭區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1案
1.轉知桃園市龍潭區公所來函,請本所推薦擔任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1案。
2.凡本所編制內員工具選務工作經驗,且有意願擔任桃園市龍潭區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填妥所附「桃園市龍潭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如附表格),並請註明有意願之投開票所編號、個人相關資料,經單位主管核章同意後,於本(108)年8月30日前送人事室彙辦,俾簽請所長核准推薦,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