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評等: 0 / 5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業經行政院核定修正,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該附表修正後,仍不得購買非屬「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之商品,以免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