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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職員子女(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補助費預借(至2/23日截止)開始申請了!
說明:
一、適用對象:符合相關規定之本所職員(公務人員,含目前仍於實務訓練期間之考試錄取新進人員),技工、工友。
二、辦理方式:逕洽各單位行政官(行政人員)辦理。
三、相關規定: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詳如附件)之規定辦理。
如有申請上的疑義,歡迎電洽人事室(分機:2127)或洽各單位行政官(行政人員)。
人事室第三科 王致翔(分機:2127)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