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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人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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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13 十一月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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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配合辦理107年度未休假加班費請領作業:
- 發放對象:編制內員工、研發替代役人員(聘僱人員慰勞假應年度全部休畢)。
- 發放天數:依個人實際狀況,編制內員工足額發給應休畢日數(14天)以外之未休假天數 (最多16天);技工、工友、研發替代役人員依個人未休之日數,足額發給。
- 請領程序:請編制內員工、研發替代役人員務必於本年11月26日前進入電子差勤系統「未休假請領」項目填寫請領天數(編制內員工「預估目前至年底欲休假天數」欄位得免填),期滿將關閉該項目進行紙本列印及核發作業。
- 如有疑義,請洽詢人事室二科 陳文祺 分機:2119 & 吳俐欣 分機: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