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選舉本所甄審暨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任期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二、應選名額:
以得票數較高之前8名人員為當選票選委員,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其餘人員依得票數高低依序列為候補。
三、選舉人資格:
編制內職員(不含所長、人事人員、主計人員、政風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
四、投票時間:
112年6月8日上午9時起至6月16日下午5時止,逾期視同棄權。
五、投票方式:
請選舉人於接獲email通知後點選連結至本所內部網站投票專區投票,每位選舉人至多圈選3位候選人,候選人名單如附,請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