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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公   告

一、依據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之一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

二、本(111)年9月10日中秋節(星期六)適逢星期例假日,依上述規定應予9月9日(星期五)補假1天。

三、上述補假日本所輪班人員仍應依排定班表時間上、下班,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

                                   人事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