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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大門交通號誌,由員樹林往本所大門文化路口,上班時間燈號由紅燈轉綠燈時對向約有20秒秒差,供車輛左轉駛入本所(對向車道為紅燈),俟秒差結束後即雙向皆為綠燈,請左轉本所車輛把握秒差時間依燈號行駛入所,其餘綠燈時間,自行注意左轉時機,以策安全。
二、本交通號誌設置方式,係本所先前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協調研究後認為較為妥適,兼顧行車安全及交通順暢之號誌樣式。
三、請查照轉知。事務科連絡人周錦城 ,電話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