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採購案件辦理結報,應派員持會於103年12月25日前送至主計室!
發佈者: 吳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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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主計服務
發佈:18 十二月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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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採購支付案件,
應於103年12月25日前完成驗收結報作業,
另履約期限為103年12月25日以後者及差旅加班者,最遲於104年1月8日前將結報案件送至
主計室
,以利開立憑單於國庫關帳前付款。
請各單位派人持會結報案件
,未及於年度結束前完成者,請自行負責。
屬代收款須檢附原始憑證或收支報告表送回原委託單位者,請至遲於103年12月19日前送主計室核銷
,以利如期送原委託單位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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