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本(109)會計年度結束期間,各單位辦理經費結報及預算保留申請作業注意事項本室業於109.11.18以核計字第1090008911號函請各組轉知所屬同仁知照。
二、各單位以公務預算支應之採購支付案件,應於109年12月23日前完成驗收作業並送至主計室辦理結報;另合約履約期限為109年12月23日以後及差旅、加班費等須依實際發生年度報支者,最遲於110年1月7日前將結報案件送至主計室,以利開立憑單於國庫關帳前付款。
三、各單位辦理保留案件申請,請先簽奉核准保留後,再填列歲出保留申請表(請至主計室網站/表單下載/會計表格-預決算/保留申請表【本年度】),並檢附證明文件(奉准原案及合約影本,可洽秘書室影印)於110年1月7日前送至主計室辦理保留作業
四、歲出保留申請表填列應付數(係指購案及工程已執行未結報部分)者,請備妥證明資料(例如:工程計價保留款部分、採購案件廠商進度執行證明文件或照片),併同申請表送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