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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訂於12月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回收本所廢紙,擬運往紙廠銷毀。
二、各單位如有廢紙需要銷毀,請將裝訂之鐵器及塑膠品等拆除,並使用廢紙箱封裝;於是日上午8時30分前,搬至館外空曠地區,俾便運送車輛之收取。
三、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事務科周錦城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