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增進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對原權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之了解,俾促進原住民族就業,保障其工作權及經濟生活,原住民族委員會定於108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綜合教學大樓階梯教室辦理旨揭宣導講習活動。
二、講習主題:
(一)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
(二)原住民常見生活法律。
(三)刑事法與原住民文化衝突。
三、凡報名參加人員,於研習講座結束後,覈實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請於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妥報名回條,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擲還原住民族委員會。
報名窗口:吳名鼎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198,傳真電話:02-8521-1651,電子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