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函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一點、第十九點,詳如附件,摘要如下:
- 第三點:配合修正科技部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第十點規定,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之次數由「三次」修正為「二次」。
- 第十一點:配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表修正,將現行第三款及第五款合併修正,列為修正第三款,定明依科技部規定應增填一定年限之研究績效或成果相關表格為應檢送文件。
- 第十九點:為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將研究成果報告分為報告全文及報告摘要,分別予以明定公開之規範。
請同仁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