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配合款得編列研究主持費部分:
- 整合型產學合作計畫:計畫總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研究主持費得依計畫規模編列,惟應用型計畫之共同主持人每月不逾一萬元。
- 個別型產學合作計畫:先導型及開發型計畫得依計畫規模編列,應用型計畫每月不逾一萬元。但共同主持人不得支領。
(二)配合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修正生效之「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一併修正研究人力費相關文字。
科技部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配合款得編列研究主持費部分:
(二)配合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修正生效之「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一併修正研究人力費相關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