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1年度政府採購法實務研習」
發佈者: 李庭姗
一、辦理方式:為瞭解採購人員辦理採購所遭遇之困難,及加強互動溝通,除研習當日上午辦理3小時採購法講習,並於該日下午辦理2小時座談會,事先請參與人員研提座談會提問單,與談人於講談時間針對前開提問作解析研討。
二、時間:1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5時30分。
三、參加對象:原能會及所屬其他機關參加人數為41人,本所研習人數為70人,共計111人。
四、課程連結:請參閱附檔【111年度政府採購法實務研習視訊上課連結及Teams會議加入方式說明-核研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