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檢送106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第一類人員及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一覽表各1份如附件。
二、 為鼓勵中高階主管人員加強維護身心健康,除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稱臺大醫院)外,亦得參考「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一覽表」提供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含代理人員)自費參加本健康檢查方案。
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檢送106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第一類人員及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一覽表各1份如附件。
二、 為鼓勵中高階主管人員加強維護身心健康,除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稱臺大醫院)外,亦得參考「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一覽表」提供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含代理人員)自費參加本健康檢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