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保訓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隔離假及因應措施一案。
說明;
一、為兼顧受訓人員考試訓練成效,並維護其訓練權益,考試錄取受訓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隔離假,請假日數在14日以內者,無須延長訓練期間,請假日數超過14日者,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
二、另考量考試錄取受訓人員係配合COVID-19疫情防治申請防疫隔離假,係不可歸責於受訓人員,且屬不可抗力、急迫之事由,為維護其訓練權益,其所請防疫隔離假日數,不列入訓練辦法所定廢止受訓資格之請假日數計算。
人事室 陳文祺 敬上

